希伯来文中认识二字的意思?

  比较语言学是欧洲人发明的一种伪造历史的重要方法。其中,“古印欧语系”是以比较语言学为基础形成的所谓“历史科学”的一个核心概念。

  19世纪欧洲的历史学与18世纪之前最大不同在于,18世纪以前的欧洲“历史学”是“只有故事,没有历史”;到了19世纪历史学终于成了一门“科学”,其不同之处在于19世纪将比较语言学引进到了历史学领域。岂料“古印欧语系”说原来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谎言。

  一.  “古印欧语系”的来历

  1.历史比较语言学起源于英国殖民者印度最高法官的一个揣测

  对于西方学术界来说,十九世纪是语言学的世纪。

  尼采宣称:“他本人像十九世纪所有伟大的思想家们一样都是语言学家。”[ [美]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中译本第170页,三联书店1999年5月]

  历史比较语言学起源于十八世纪晚期的印度

  “随着英国人18世纪的成功,……对印度文明慢慢熟悉起来。他们吃惊地发现,他们同梵语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相似性。印度的最高司法官威廉·琼斯先生在1786年作出了一个大胆的揣测,他认为:梵语、希腊语和拉丁语同宗同源,但这一源头也许已经不存在了。”[ [英]尼古拉斯?奥斯特勒《语言帝国---世界语言史》中译本第2版第20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

  西方在殖民地过程中发现了另一个高级文化——印度文化,在18世纪90年代到19世纪20年代形成了对印度文化崇拜的高潮。

  这位在印度的英国殖民者威廉·琼斯先生“翻译的印度诗歌,受到整个欧洲如醉如痴的欢迎。……歌德1791年写道:我只要提到《沙恭达罗》(琼斯翻译的一首印度诗歌),什么都不用说了。还要记住拿破仑1798年去埃及远征时,带了一本《吠陀本集》。”[ [美]马丁?贝尔纳《黑色雅典娜:古典文明的亚非之根》中译本第1版第205-206页,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7月]

  在西欧中心论和种族主义的时代背景下,出于攀缘心,西方学术界建立起了“印度-欧罗巴语系”的语言学体系,将高级文化形态的古印度文化纳入了欧洲文化的范围。

  种族主义学者布卢门巴赫认为:“白种人或高加索人是第一个,也是最漂亮、最有天赋的种族,其他种族都由它堕落,成为中国人、黑人等等。”[ [美]马丁?贝尔纳《黑色雅典娜:古典文明的亚非之根》中译本第1版第196页,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7月]

  “德国人因为是最后离开原生地的,所以被认为是更纯洁的高加索人种一样,德语被视为比家族中期哦他语言更纯洁、更久远,因此新定义的语言家族的德语名字是[印度-日尔曼语系](lndogermanisch),德国印度主义者H.J.克拉普罗特(H.J.Klaproth)1823年发明了这一名称。但弗朗茨·葆朴本人和其它国家的学者们一起,更喜欢[印欧语系]这个名字,托马斯·扬(Thomas Young)1816年首先使用了这一名称。”[ [美]马丁?贝尔纳《黑色雅典娜:古典文明的亚非之根》中译本第1版第203页,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7月]

  2.欧洲人崇拜印度的原委

  在德国,“1803年,弗里德里希·施莱格尔对印度的激情甚至更少限制:‘一切,绝对的一切,都有印度源头。’……施莱格尔认为,埃及被印度人殖民化和文明化了。他对这一点是如此深信不疑,以至于他援引埃及建筑的壮观来证明印度种族的伟大。……施莱格尔还认为,犹太文化受到了埃及人的影响——你会记得,埃及人的高度文明来自印度人。”[ [美]马丁?贝尔纳《黑色雅典娜:古典文明的亚非之根》中译本第1版第206-207页,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7月]

  这样一来,犹太文化源于埃及,埃及文化源于印度,而印度文化又来自于雅利安-日尔曼文化系统。

  将印度文化纳入[雅利安-日尔曼文化]系统,就可以在文化上与精神上证明欧洲人、尤其是德国人种族的优越性。

  于是从高级种族到低级种族就被排列为:

  欧洲/日尔曼文化→印度文化→埃及文化→犹太文化

  这样就形成了“西欧中心论”和“种族主义”的理论基石。

  请看德国史学家的描述:

  雅利安人横扫南方征服印度时,古希腊人南下进入希腊。创造[印度-日尔曼语]的民族是古希腊人。

  库尔提乌斯兄弟是研究印欧语与古希腊的德国著名学者。

  兄长恩斯特·库尔提乌斯在所著《希腊史》第1卷(1857年出版)中,“接受了语言学家们关于印欧语的发源地在中亚山区某处的观点;从那里,正当雅利安人横扫南方征服了印度时,古希腊人南下进入希腊。……随着他们的到达,历史开始了。”[ [美]马丁?贝尔纳《黑色雅典娜:古典文明的亚非之根》中译本第1版第303页,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7月]

  “懂得以如此特别的方式发展出印度-日尔曼语这一共同财富的民族是……古希腊人。他们的第一个历史功绩是发展了这门语言,这一功绩是一种艺术成就。因为超越了所有姊妹语言,希腊语必须被看作是一件艺术品……整个语言就像一位受过训练的运动员的身体,其中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肌腱都得到充分的发展,没有丝毫的臃肿或惰性物质的痕迹,全都是生命和力量。”[ 同上第304页,转引Curtius

  3.“闪米特”概念的来历

  为了给[印欧语系]作陪衬,十九世纪法国著名东方学者、语言学家厄內斯特?赫南,在自己的语言实验室内又虚构出了[闪米特语系]的谱系。

  “闪语是赫南的第一个创造物,他在其语言学实验室里虚构出来的第一个产物,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他的社会地位感和使命感。我们决不应忽视下面这一点:对赫南的自我来说,闪语是欧洲(以及他本人)在东方世界以及他所处的时代所具有的支配地位的象征。”[ [美]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中译本第182页,三联书店1999年5月]

  “这个语系的名称可以追溯到《创世纪》第九节第18句,诺亚的第二个儿子名叫‘闪’。1781年,施勒泽最早将它用于语言学中。《创世纪》第十章21-31中,许多以闪后代命名的民族说的都是闪米特语系里的语言,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数希伯来语(从阿法撒而来)、亚述语和阿拉姆语了,正是这一点给了施勒泽灵感。

  但是[闪米特]这个词选择得并不好:闪的儿子还有埃兰、路德,他们是说埃兰语和吕底亚语的族长,而这两种语言和闪米特语并没有什么关系;迦南(西顿人、阿莫里特人以及阿瓦迪特人的前身)和宁录(巴比伦人和阿卡德人的始祖)则是含的后裔,他们的语言就和希伯来语、亚述语以及阿拉姆语非常相似。”[ [英]尼古拉斯?奥斯特勒《语言帝国---世界语言史》中译本第2版第30页脚注,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

  后来,“闪米特”这个概念扩充为“闪含语系”(又称“亚非语系”),为西方学统中以种族主义为灵魂的“印欧语系”概念作陪衬。从此,在西方文化中,印欧语系与闪含语系就处在了世界的中心。

  以“古印欧语系假说”为基础之世界历史观的经典表述

  “侵入和迁徙:印欧人和闪米特人

  “越过非洲北部,经阿拉伯和近东,远至亚洲的喜马拉雅山以北地区,横跨一个干旱不毛地带,它把温带和赤道热带森林隔离开来。生活在这一远离大河流域的地区,就要靠迁徙来利用分散的带有季节性的牧场。正如从事农业的人驯养了那些适应于草原和半沙漠地带的动物马、驴及骆驼一样,游牧也变成了一种新的可行的生活方式。由于到处游荡寻找牧地,这些游牧民族同定居的邻人时常发生暴力接触。

  在公元前三千年代,当定居的农业人口已经占据了欧洲两千年的时候,当城市文明正首次在近东肥沃的河流谷地出现的时候,在草原和半沙漠地带发生了首次的广泛的移民活动。

  在干旱地带的不同地区,人们终于驯养了种种动物,没有它们,人们就无法利用这些周围的环境。在黑海以北的欧亚草原、高加索以及陶鲁斯和扎格罗斯山脉一带,正是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钥匙,因为农人和渔人先前被局限于草原上有水流经过的地方,而现在却有了开发分散的牧场的手段。带轮的车,最初发明于林区与草原交界的高加索山地边缘地带,很快就在这些人群中传播开了。

  这一套成功的经济措施,既向西传入了早已确立起农业人群的地带,也广泛东传,在通往中央亚细亚的浩瀚的草原走廊中传播,还经过里海东岸南下到印度次大陆的边缘。

  这个进程十分明显地反映在印欧语系的各个亲属语言的分布上。这个语系在一端包括梵语和波斯语,同时在另一端又包括了希腊语、拉丁语、法语、德语、英语之类的欧洲语言。例如father(英语的‘父亲’、拉丁语作pater,梵语作pitar)这类的词,说明印欧人群的成员之间有密切的相似之点。

  印欧语的已知最早的书面形式是公元前二千年代的以迈锡尼Mycenae的线形文字乙写的希腊文献和赫梯人、卢维人等写的出现于亚洲土耳其(安纳托利亚)的文献。同时代的美索不达米亚文献里也有一些零散的提示,这些文献提到一个名叫米坦尼的部落,并且包括一些印欧语的人名。特别有意义的是,用来训练马匹的术语也被发现是印欧语。显然,在公元前二千年代初期,印欧人从草原向南进行了一次广泛的渗透,把印欧语从他们的尚无文字的故乡带到了文明世界的边缘。”[ 杰弗里·巴勒克拉夫主编《泰晤士世界历史地图集》伦敦泰晤士图书公司1979年英文版中译本第1版第60页,三联书店1985年9月]

  这样一来,说梵语的人就成了欧洲野蛮人的后裔

  “这一过程是怎样发生的,现在还不确实知道。……可以看出,东、西印欧人群之间有一个基本的区分。西部印欧人群的各支采用了欧洲农人的稳定的农业生活,而东部印欧人群的各支则大幅度地来回徘徊于草原和半沙漠地区,而且他们的运动常常是比较复杂而难以逆料的。他们南移的范围,从「雅利安人」(伊朗的印欧人)移入印度北部的情况大概可以看出来。

  公元前二千年代初期,印度河流域的说达罗毗荼语Dravidian的诸城市崩溃,随后雅利安人也就来了,以梨具吠陀著称的古梵语颂诗里记载了一系列事件。印欧人群中向东冲得最远的各支到达了中国的土耳其斯坦,在那里他们的语言被称为吐火罗语Tocharian,公元前八世纪这种语言有了文字。”[ 同上]

  “在山岳地带和源出于此的河流的南侧的城市文明地带,定居地区和半沙漠地区之间有一种多少有点类似的相互影响,并由此产生了另一套广泛绵延的语言亲属关系,这种语言亲属关系直达阿拉伯和北非。

  闪米特语的分布反映出这些地区游牧生活的特点,这种游牧生活最初是以驴和野驴,以后则是以骆驼为基础的。马是人们越过山岭从草原地区获得的,它们被用来牵引轻的、有辐轮的战车。

  不过,与其说这些马是沙漠游牧人的军需品,还不如说它们是城市比较富有的战士的军需品。最早的苏美尔人的城市共同体(公元前三千年代,见第54页)是非闪米特人的,但是他们的邻人和二千年代时的继承者,即阿卡德人和亚述人,都代表闪米特人的东北支。

  他们西北方的利凡特Levantine海岸和附近地区的邻人是城市化了的迦南人,包括阿拉米人、腓尼基人和希伯来人;在此西南方是重要的说闪米特语的埃及文明,东南方则是更为游荡不定的阿拉伯人,他们在晚得多的时候把他们的文化和伊斯兰教推行到从大西洋到印度洋的广大地区。

  不过,甚至在公元前一千年代,闪米特人的语言和文化也远远超出了近东的半干旱地区,由海上扩张而遍及地中海。

  以前,在青铜时代,在公元前二千年代后期,利凡特海岸早就是一个著名的商业地区;可是,在公元前一千年代,随着头几个世纪的经济萧条,海上贸易网和殖民地在离故土越来越远的地方建立起来。

  在商人和殖民者中居于主要地位的是希腊人和闪米特族的腓尼基人。腓尼基人从他们利凡特的大港口蒂尔和西顿出发,远航到希腊人在爱琴海和亚得里亚海的殖民地网之外,建立了北非城市迦太基(公元前814年)和乌提卡,并且驶向西班牙的加的斯。

  有些学者一直认为伊特鲁里亚人就是来自土耳其的类似移民的一部分。罗马人首先在几次布匿战争中遭遇到的就是这些闪米特人在西地中海殖民地建立的海上强国。”[ 杰弗里·巴勒克拉夫主编《泰晤士世界历史地图集》伦敦泰晤士图书公司1979年英文版中译本第1版第60页,三联书店1985年9月]

  二.  国外学者对“古印欧语系”假说的质疑

  1.二十世纪初,西方学者全面质疑十九世纪「古印欧语系」假说

  (如德国学者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

  “对于印欧语系,我们只知道它处在一种完全崩溃的状态。……在语言的外在历史中,其最重要的部分,对我们来说,也一样地失落湮灭了。它的青春时期深处于原始时代,重复一下此前已经说过的话,我们不得不把那时候的「人类」想象成分散的、很小的群体形式,它们迷失在地球的广阔空间中。……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其他的文法体系出现了,而只有已有的文法体系不断产生新奇的派生物。有关这些真正的原始语言及其结构和声音,我们一无所知。只要我们回望过去,所看到的就只是完整的和发达的语言学体系,每个人都在使用它,每个孩子都在学习它,好像是一种完全自然的东西。……

  如果我们认为最古老的吠陀经文保存了公元前1200年时的语言状态,那么,甚至公元前2000年时的语言状态与此等经文所示的语言状态之间的差异,必定远非任何印欧语言学家用由果溯因的方法所能臆测。……

  我们所拥有的只是书写语言的遗迹。对于埃及和巴比伦的语言世界,我们所拥有的原本固然可远溯至公元前3000年,但最古老的印欧语言遗物却只是一些抄本,它们的语言状态要比其内容年轻得多。……

  语言学(尤其是印欧语言学)研究的一个根本错误,就在于把文法和词汇看作是一个单位。所有的专用词汇(猎人、战士、运动员、水手、学者等等的行话)实际上只是一些词的储备,可以在所有文法体系中运用。半古典的化学词汇、法语的外交辞令,及赛马场中的英语,在所有现代语言中都被采纳了。我们可以说一些「外来」词,但在所有的古代语言中,大部分的所谓「词根」在有些时候也同样是外来词。所有的名称都依附于它们所表示的事物,并分享有它们的历史。在希腊文中,金属的名称是外来的;比如像ταυροs(公牛)、χιτωυ(外套)、οιυοs(酒)等词都是闪米特语。印度的数字则可以在波伽兹科易(Boghaz Keüi)的赫梯文本中找到,它们出现在上下文中,乃是随着马匹繁殖而引进这个国家的一种技术性表现。同样地,拉丁文的行政术语曾侵入了希腊东方,德文曾大量地侵入了彼得大帝的俄罗斯,阿拉伯文的语词曾渗透到了西方数学、化学和天文学的语汇中。诺曼人——本身是日耳曼人——使英文中充斥了许多法文词。讲德语的地区的银行业务中有许多意大利语的表达。同样地,在比这远为广泛的范围内,大量的与农业和畜牧业、金属和武器,以及一般地与所有的手工艺品的买卖、物物交换和部落间的法律等等有关的名称,一定都是从一种语言移植到另一种语言中的,正如地理意义上的术语常常变成主导语言的固有语汇一样,结果,希腊文中包含了大量加里语和日耳曼凯尔特语的地方名称。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个印欧语的词传播得越广,它就越是年轻,就越有可能成为一个「外来」词。恰恰是那些最古老的名称,常常被作为私有的专名珍藏。拉丁文和希腊文中只有十分年轻的词是两者共有的。那么,难道「电话」、「煤气」、「汽车」也属于「原始人」的语词储备吗?为了论证之故,我们不妨假定雅利安的「原始」语词有四分之三来自公元前3000年的埃及或巴比伦的词汇;在梵语中,经过上千年的非书写文字的发展,我们一定找不到那种事实的痕迹了,因为甚至在德文中,无数的拉丁文借用词早就完全认不出来了。「Henriette」这个词的词尾「ette」是埃特鲁里亚语——到底有多少真正雅利安语和真正闪米特语的词尾——尽管它们完全是外来的——能反驳我们说它们是入侵者呢?

  在澳洲语和印欧语中,有许多词惊人的相似,这应当怎样解释呢?印欧语体系当然是最年轻的,因此也是最理智的。从这种体系中派生出来的语言今天统治着世界,但在公元前2000年时,它真正地作为一种特殊的文法大厦存在过吗?

  众所周知,雅利安语、闪米特语和含语(Hamitic)现今被认为有可能具有同一的最初形式。最古老的印度经文保存着(可能是)公元前1200年的语言状态,最古老的希腊文保存着(可能是)公元前700年的语言状态。

  但是,印度的人名和神名与马同时出现在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当然是很久以后的事。采用这些名称的人显然首先是幸运的士兵,随后是有权势的人。情况有可能是这样的吗?——即大约公元前1600年,这些陆地上的冒险家,这些最初的骑师(这些人的成长与马不可分割,他们是那种半人半马的怪物的传说的令人恐怖的源头),在北方平原四处或多或少成为了冒险家的头目,并引进了印度封建时代的语言和神学。雅利安贵族有关人种和行为的理想也是这样的。根据前述的有关种族的观点,这就能说明说雅利安语的地区的种族理想,而根本没有必要借用某个「原始」民族的「迁徙」的说法。……

  或者,大约公元前3000年的这个体系仅仅是一种已经遗失的语言的一个不重要的方言吗?罗马语的语言家族约在公元1600年时支配了整个的地中海。大约在公元前400年,台伯河流域的「原有」语言只有略大于一千平方英里的范围还在使用。当然,公元前4000年左右时,文法家族的地理图景还是十分复杂的。闪米特语-含语-雅利安语族群(如果它曾经形成为一个单位的话)在那时几乎不具有太大的重要性。

  我们对许多古老的语系——埃特鲁里亚语、巴斯克语、苏美尔语、利古里亚语(Ligurian)、小亚细亚古语,以及其他语言——的残余感到彷徨无措,这些语言在它们的时代一定属于十分广泛的体系。在波伽兹科易的档案中,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辨认出了八种新的语言,它们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都是通用的。依据当时通常的变化速度,在公元前2000年时,雅利安语可能联合许多我们想象不到会和它发生联系的语言形成了一个单位。”[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第2卷上册中译本第5章,参见商务印书馆1963年1月第1版]

  ●比较语言学研究的对象是历史上的语音现象,而这种语音都不存在了,所根据的材料都是后来的文献。最古老的印欧语言遗物却只是一些抄本,它们的语言状态要比其内容年轻得多。

  ●印欧语言学家用由果溯因的方法都是臆测。

  ●不同语言之间存在的相似,与其说同出一宗,不如说是后来的相互影响。

  ●一个印欧语的词传播得越广,它就越是年轻,就越有可能成为一个“外来”词。

  2.印度人不同意“欧来说”

  “近年来,……印度学者认为这种移民理论是种族主义理论,是那些不相信印度人自己创作了《梨具吠陀》的西方学者提出的。印度学者认为并没有真正的证据能够证明印度-雅利安人是外来者,他们指出《梨具吠陀》里的中心地带或多或少跟现在的旁遮普相符合。”[ [英]彼得?沃森《人类思想史?浪漫灵魂:从以赛亚到弗朱熹》中译本第168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5月第1版]

  3.随着殖民主义和西欧中心论的退潮,西方学术界开始逐渐退却

  新版《泰晤士世界历史》的表述开始有了改变,由旧版坚称印度文化“欧来说”,改称所谓“传统解释”了,「雅利安人入侵」也变成了“更有可能的是,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的表述。

  “印度文明的开端:吠陀文化

  从公元前1500年前后起,一种新文化在印度日益发展起来。这就是现在所知的吠陀文化。它的主要特征为:新语言和宗教礼仪,使用马和两轮战车。对这种变化的传统解释是所谓的「雅利安人入侵」,他们是成群结伙的骑士,从西北方向而来,征服了印度河流域的土著人,接着向东方的恒河流域进攻。这些素材据说来自《吠陀》中的一部——《梨具吠陀》,书中描绘了雅利安人如何征服肤色较黑的土著达萨人。更有可能的是,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些游牧的小群体在公元前2000年代初从西北方向进入南亚次大陆,在原来的居民周边定居下来。

  他们虽然吸取了哈拉帕文化的因素,但能够确保自己统治精英([arya]雅利安在梵语中就是‘高贵’的意思)的地位。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他们的雅利安语言被更多的人所接受,与此同时,他们的影响向东扩展到恒河上游。”[ 理查德·奥弗里主编《泰晤士世界历史》第5版中译本第64页,希望出版社、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8月第1版]

  在西欧中心论退潮过程中,与学术界“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情况形成对照,西方的教育界丝毫没有放松对欧洲中心论意识形态的坚持。

  三.  “古印欧语系”难圆其说

  1.「比较语言学」的语系划分,旨在为欧洲中心论建立理论根基

  世界十大语系的分类

  中心:印欧语系(主角)、闪含语系(配角)

  周围:北部:高加索语系、乌拉尔语系、阿尔泰语系

  南部:南亚语系、达罗毗荼语系

  边缘:南洋:南岛语系

  远东:汉藏语系、壮侗语系

  就这样,中华文化被边缘化了。

  本来四大文明古国与欧洲并没有什么关系,西方学者通过十九世纪所谓“语言科学”的建设,通过虚构古希腊概念,将人类语言随意分类排比,假定并不存在的古印欧语系,将古印度文化纳入欧洲文化的概念之下,再贬低古埃及文明与两河流域文明,构造闪含语系、将其定义为印欧语系雅利安人的陪衬,将中华古文明边缘化,形成以种族主义为灵魂的欧洲中心论。这样一来,这个欧洲蛮族就成了人类文明所有成就的缔造者!

  “当时人们发现,几乎所有欧洲现存的语言,无论是希腊语还是拉丁语,以及现存的波斯语和北印度语、古典伊朗语和古典梵语,作为一个更大的语系的成员,彼此联结在一起。由此可以正确推断,必定存在着一种原初的‘雅利安’语或‘印欧’语,所有已知的这个系属的成员都是由之而来。

  但如果说属于这个语系的不同语族的人们,同语言本身一样,存在着同等程度的天然联系,全都源自一个原始的‘雅利安’或‘印欧’种族,从他们的原生地四面八方扩散征伐,并从这个种族产生出查拉图斯特拉(Zarathustra)和佛陀这样的宗教天才,产生出希腊的艺术天才以及罗马的政治天才,最后又产生了我们自身这样尊贵的顶级人才,那这种推测就说不过去了,因为照此说法,这个种族实际上岂不成了人类文明的所有成就的缔造者!”[ [英]阿诺德·汤比因《历史研究》上卷中译本第58-5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1月]

  德国语言学家,“他们把印欧这个词改成‘印度-日耳曼’,把这个虚构的种族的故乡放到普鲁士的领地之内。在1914-1918年的战争爆发前不久,一个爱上德国的英国人休斯顿·斯图尔特·张伯伦(Houston Stewart Chamberlain)写了一本书,名为《19世纪的基础》,他把但丁和耶稣基督归入印度-日耳曼人之列。”[ 杰弗里·巴勒克拉夫主编《泰晤士世界历史地图集》伦敦泰晤士图书公司1979年英文版中译本第1版第59页,三联书店1985年9月]

  这样一来,释迦牟尼佛与耶稣就都成了欧洲人。

  20世纪初在欧洲甚嚣尘上的种族主义鼓噪下,民国时期著名学者丁山、卫聚贤等如影随形,进而说老子是印度人、墨子是印度人,山海经是印度人的作品。印度人是雅利安人,这不等于说老子、墨子都成欧洲人了吗?今人季羡林甚至说中医起源于印度,岐伯是印度人,这样一来中医不也成了欧洲的医学?

  雅利安人,这些北欧蛮族别名为“金发畜牲”。

  “西方种族理论的拥戴者最经常强调的心理特征就是肤色。精神和心理的优越感以某种方式与皮肤相对缺少色素沉着联系在一起。……然而,这种最为流行的、被供奉在一个基座上的有关文明的种族理论却是黄头发、灰眼睛、长头型的白人(某些北欧人和尼采称之为「金发畜牲」)的理论。……法国贵族孔德?德?戈宾诺(Gomte de Gobineau)是第一个把北欧人安放的基座上的人,早在19世纪初,他对「金发畜牲」的偶像崇拜是法国大革命期间冒出来的争论事件。

  当法国贵族被剥夺了自己的地产,受到放逐或被送上断头台的时候,那些总是把当代的事件罩上古典外衣的革命党人的学究们,宣称高卢人在被征服了14个世纪以后,现在把征服他们的法兰克人驱逐回莱茵河之外的黑暗地带——法兰克人本来是在民族大迁徙期间从那里过来的,夺回了他们的高炉故土,尽管蛮族人的长期非法统治,但高卢人从来就没有忘记这是他们自己的领土。戈宾诺……回应道:‘我接受你们的看法,让我们对法兰西平民源自高卢人,法兰西贵族源自法兰克人的说法表示认同。两个民族都是纯种,而且两都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之间存在着一种明确的、永久的相互作用。你们是否真以为高卢人代表文明而法兰克人代表野蛮呢?

  你们的高卢人的文明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罗马来的。那么使罗马伟大的东西又是什么?噢!在我的法兰克人的血管中流动着同样的北欧人的血液,原封不动的输入了罗马。

  第一批罗马人——第一批希腊人,即荷马史诗中的亚该亚人也同样——乃是金黄头发的征服者,他们源自生机勃勃的北方,在地中海沿岸的那些较虚弱的土著人中确立了统治。

  不过,年深日久之后,他们的血液淡化了,他们的民族弱化了,他们的势力和荣誉衰弱了。另一批来自北方的金发征服者的拯救时机到来了,他们使文明的脉搏再次跳动起来,而这些人当中就有法兰克人。’”[ [英]阿诺德?汤比因《历史研究》上卷中译本第57-5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1月]

  “比较语言学”是源于十八世纪,并于十九世纪发展到鼎盛的伪科学。首先,比较语言学并非学术,不过是打着学术的幌子、为殖民主义政治服务的工具。

  “工业革命以后,英国带着它的海上舰队到世界各地去寻找殖民地,17世纪初在印度建立东印度公司。为了巩固它在印度的殖民统治,英国政府鼓励本国公民研究印度的历史文化,形成了我们的所谓「印度学」。”[ 李四龙《欧美佛教学术史》第2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

  这就是西方的所谓“东方学”缘起的动机。“东方学”中最基础的内容是语言学,而所谓的“比较语言学”则是基础的基础。

  2.“比较语言学”的方法

  “随着英国人18世纪的成功,印度的最高司法官英国人威廉?琼斯爵士在1786年作出了一个大胆的揣测:梵语、希腊语和拉丁语同宗同源,但这一源头也许已经不存在了。”[ [英]尼古拉斯?奥斯特勒《语言帝国---世界语言史》中译本第20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第2版]

  1786年2月2日,威廉?琼斯在亚洲学会宣读论文时说:“无论多么古老,梵语的结构是最奇特的,它比希腊语更完备,比拉丁语更丰富,并且比这两种语言更精美。”[ 李四龙《欧美佛教学术史》第2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

  “琼斯把梵语和希腊语、拉丁语联系起来,并坚持认为,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东方的语言要早于西方语言,并且比西方语言优越。”[ [英]彼得?沃森《人类思想史?平行真理:从维科到弗洛伊德》中译本第17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5月第1版]

  希腊语、拉丁语与梵语不在一个档次,发现了好东西就想据为己有。

  “自从发现印欧语系以来,历史语言学的主要任务是确定语言家族的分支和区分。当相临近但‘不相关’的语言之间发现相似点时,这些语言同盟(Sprachbunden)通常归因于后来语言背后的古代‘本源’。”[ [美]马丁?贝尔纳《黑色雅典娜》中译本第43页,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7月第1版]

  “闪语是赫南的第一个创造物,他在其语言学实验室里虚构出来的第一个产物,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他的社会地位感和使命感。我们决不应忽视下面这一点:对赫南的自我来说,闪语是欧洲(以及他本人)在东方世界以及他所处的时代所具有的支配地位的象征。”[ [美]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中译本第182页,三联书店1999年5月]

  “古印欧语系”也是在语言学实验室里虚构出来的。

  “语言学家和解剖学家都旨在探讨那些在自然界无法直接获取或观察的事物;一幅骨骼和一张肌肉线描图,与语言学家纯粹通过假想建构起来的闪语和印欧语原型一样,都是实验室和图书馆的产物。”[ 同上第183页]

  比较语言学的基本方法是比照法

  通过该方法对语音系统、语言形态、语法和语汇进行比较。原则上,在有亲缘关系的两种语言之间,各种差异都应该能够得到合乎情理的解释,也都对应着系统的演变。以比照法得出的构拟结果仅是理论上的假设。

  这类方法中最早出现的一种是语言年代学,它的核心是一个数学算式,通过统计各语种在其基本语汇100词(后来是200词)中与所比照语种同源的词语所占的百分比来推算语言分划的年代。其后又有所谓大宗语汇比较法,专注于通过类似进化生物学中的遗传分类学方法判定语言间亲缘关系的远近。

  “先入为主”是“比较语言学”的典型方法

  用一两百个单词进行比对,发现有百分之二、三十个单词有相似者,即断言两者同出一源,然后定义为希腊语源,树立为专业权威,并以之衡量天下,为西欧中心论造势。同样的发音,一定是希腊语言为源头、其他语言为末流。权威版本一经确立,就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至于希腊语已经是滥觞,古希腊的雅利安范式不容质疑。

  “印欧语系”的谎言建立在欧洲人感觉到“梵语”与“欧洲语言”(希腊语、拉丁语)非常相似、因而推测两者之间有一个共同的起源这一假说的基础之上。

  同一语言,在不同的环境中经过百余年时间、就会面目全非

  “笔者以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的东干人作比较,东干人前身是120年前中国甘肃和陕西的回族,因120年前的「回乱」被清廷镇压,有数千人逃入现在的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境内,他们被当地人称为东干人。他们生活在相对偏僻的「语言孤岛」地区,客观上可能较多地保留了清末时期的西北方言成分。但是,当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记者到那里采访时,兴奋的东干人要用家乡老话与之亲切交流时,却发现彼此都处于似懂非懂状态,最后只好改用俄语。这是因为在120年的时间内,彼此的语言成分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以致东干语与现代汉语普通话之间,竟有不少差别。东干语是在120年前从西北甘肃方言中分离出去的,目前就已经无法正常与现代汉语普通话完整交流了。”[ 刘大志《看犹太人如何保护古犹太语和发展新希伯来语》]

  “语言科学”被当事者的殖民利益蒙上了眼睛

  “到1860年代古代埃及语的字典首次出版时,雅利安模式已经牢固确立,两个词汇之间的比较在学术界已经不可能了。”[ [美]马丁?贝尔纳《黑色雅典娜》中译本第48页,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7月第1版]

  “自从1840年代以来,印欧语语文学,或者语言间关系的研究,一直处于雅利安模式的中心。那时,和现在一样,印欧语学者和希腊语语文学家极不情愿看到希腊语与古代地中海东部地区两大重要非印欧语语言,即埃及和闪米特语之间有任何联系。”[ 同上第3-4页]

  3.梵语与欧洲语言果真相似吗?

  第一,梵语与欧洲诸语言的语音特点完全不同。

  “梵语及其亲属语——印度雅利安语与位于其西部、北部,如伊朗、俄罗斯以及欧洲这些国家的亲属语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它们拥有一组非同寻常的辅音,梵语语法家称之为mūrdhanya(头中)声,西方人称之为卷舌闭塞音。这些辅音的发音部位与其他辅音不同,t,d,th,dh和n由舌卷曲抵向上颚发出,而t,d,th,dh和n由舌抵住前齿背发出。因此,patati,即‘裂开’,与patati‘坠落’不同,mandah,即‘泡沫’与mandah,即‘迟钝的’也不同。这些声音是流行于印度雅利安北部的达罗毗荼(Dravidian),以及其它邻语,例如流行于印度东北的蒙达语的特征。然而,没有其他的印欧语中拥有这些辅音(使得它们与印欧语言的起源语种有不同的特征),这些辅音却非常有系统性,它们也如印欧语系那样悠久。”[ [英]尼古拉斯?奥斯特勒《语言帝国---世界语言史》中译本第17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第2版]

  第二,梵语与欧洲语言的字母系统完全不同。

  中国人如今热衷于学外语,以所学外语的人数而言,最多的是英文,其次是日语。大家都知道英文由“26个字母”组成,而日语标音则由“五十音图”构成。今天,没有人会觉得这两个语音系统是同一个东西。

  英文字母来源于拉丁字母,拉丁字母与希腊字母同出一源,都来源于腓尼基字母,而腓尼基字母来源于叙利亚的“西奈文书”字母,并受到埃及象形文字的启发。不仅是英文,所有欧洲语言,包括历史上的希腊语、拉丁语、高卢语、凯尔特语、日耳曼语、斯拉夫语,以及今天的、意大利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俄语等等,其字母书写系统都出自一个源头。

  日语的“五十音图”不然,“五十音图”是从中国传到日本的系统,中文叫做“悉昙”,来源于梵语字母。[ (悉昙是梵语siddha音译,又音译为悉谈,指梵文字母)]

  希腊字母(腓尼基字母的希腊版)、拉丁字母(腓尼基字母的罗马版)系统,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虽有18字母、24字母、26字母的不同,但同属于一个系统。而梵语字母则属于另外一个独立的系统,大体上为50字母(或为47字母、48字母)。

  “《大涅磐经》列字五十(注:五十,指梵文五十字母;梵文字母多少,因标准不同,说法不一;此说五十[下十四指母音],另说四十七或四十九),总释众义十有四音,名为字本。”[ 孙良明《简述汉文佛典对梵文语法介绍》,载《古汉语研究》1999年4期]

  比较语言学的所谓语言学家们,非要说梵语字母来源于腓尼基字母,令人难以理解。

  欧洲字母的亚洲渊源

  “在约公元前1250年之前,即在地中海东部地区大动荡开始之前,叙利亚已经开始显示出自身的创造力,它已迈出了发明字母文字的第一步,这批字母历经种种变迁,到目前为止,已成为除东亚之外全世界都在使用的文字。大约在公元前1500年,甚至更早一些,在西奈半岛西部埃及矿井中的岩石上已出现了草体的所谓「西奈文书」。

  在叙利亚南部也发现了同样笔体的铭文。……如果的确能证明这种文字属于字母体系,那么,也许还能证明它是腓尼基字母和地处阿拉伯西南端的也门使用的南闪米特字母的共同祖先。

  西奈文书的一些字似乎受到埃及象形文字的启发,在公元前14世纪的前三分之一时间内,在靠近叙利亚海岸北端的乌加里特(今日的沙姆拉角),腓尼基人用他们的语言写下了自己的作品,他们用的是选自苏美尔-阿卡德表意文字和音素的巨大库存里的一些字组成的字母。经过大约公元前1250-前950年的民族大迁徙,腓尼基人在字母文字方面做的第一次尝试也荡然无存。用后来再次发明出的腓尼基字母写出了人们已知最早的铭文,它或许并不早于公元前11世纪,不过现代所有的字母文字均源于这种字母。经过第二次发明才得以成功的腓尼基字母受到埃及象形文字的启发,不少字母的名称和原型都能反映出这一点。如同前一批流产了的字母一样,腓尼基人在创造这些青史永垂的字母时,从表音与音素的混合文字中借用了不少字。不过,这两次,他们都是用一组借来的字代表一组音,其中包括腓尼基人自己使用的迦南闪米特语中所有的辅音音素。”[ [英]阿诺德?汤因比《人类与大地母亲》中译本第153-15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1月第1版]

  第三,欧洲诸语言与梵语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欧洲诸语言是逐渐进步的语言,由低级到高级有一个进化过程。而梵语有三千余年的历史,从出现到如今一成不变。

  梵语是三千年前婆罗门教所使用的语言,释迦牟尼佛的老师们就是这些使用梵语的人。早期梵语典籍《四吠陀》、《森林书》、《奥义书》为人类高级宗教典籍,《吠陀》又称为「原知」,是印度人最早的宗教赞歌,“至今印度人在宗教仪式中仍会分毫不差地吟唱这些赞歌。”[ [英]尼古拉斯?奥斯特勒《语言帝国---世界语言史》中译本第15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第2版]

  而欧洲诸语言只是些世俗语言。不论是古代凯尔特语、意大利语、日耳曼语以及斯拉夫语,还是现代欧洲诸殖民语言,都是如此。

  如近代的法语是“脏话”、德语是“粗话”、英语是“俗话”,而所谓“文艺复兴”时的意大利文学如十四行诗,也不过是意大利方言中的“地方小调”而已。

  欧洲诸语系的种族:凯尔特人、罗马人、日耳曼人、斯拉夫人

  “据可靠资料记载,欧洲3000多年的历史由4个互相关联的亲属语言浮沉难测的命运所掌控,他们分别是:凯尔特语、意大利语、日耳曼语以及斯拉夫语。”[ 同上第245页]

  而希腊人在语言方面只是欧洲诸语言的看客。[ 同上第247页]

  欧洲诸语言中凯尔特语、日耳曼语、斯拉夫语自不待言,它们都是些游牧民族野蛮人的语言,就是拉丁语(意大利语)也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从最初的口语,进展为书面语。梵语不同,从出现到今天,三千余年间一成不变。梵语从一开始就是神圣的宗教语言。十八世纪欧洲人一遇到梵语,就完全为之倾倒。

  4.欧洲诸语言概要

  本来是一个拉丁部落的方言,最初在大约一千平方英里的范围内使用,后来经过埃特鲁斯坎人借用腓尼基字母形成书面文字——拉丁字母,并随着罗马帝国疆域的扩张而逐渐通行于罗马帝国的影响范围之内。后来罗马帝国皈依天主教后成为教会使用的主要语言。

  十六世纪的拉丁语没有哲学思维功能。“拉丁思想仍然是死去的思想。……拉丁语会让他们受制于古老的、过时的思想和感觉方式,……他们的文明已经充斥了基督教、基督教的思想和感情。已经达到了饱和的程度。”[ [法]吕西安·费弗尔《十六世纪的无信仰问题》中译本第404页,商务印书馆2012年6月]

  埃特鲁斯坎人(一个与腓尼基人和希腊人同样的民族,可能来自地中海东部)在意大利半岛的西北部到东南部低地之间的高原地带,仍处于部落组织阶段,他们接受了西部希腊人转译的腓尼基字母,这就是拉丁文字母的起源。[ 参看[英]阿诺德?汤因比《人类与大地母亲》中译本第1版,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1月]

  “伊特拉斯坎人不但把爱琴海的希腊字母继续往西推进到意大利半岛,也把东方的希腊字母,转化成为适合西欧语文的语音结构与书写形式,为拉丁拼音铺好转型的基础工程,拉丁人则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建构各种拼音的机制,并衍生相关的拼音惯例。”[ 王明嘉《字母的诞生》第228页,台北积木文化2010年9月第1版]

  “罗马语的语言族系约在公元1600年时支配了所有的海洋。大约在公元前400年,台伯河流域的‘原有’语言只有略大于一千平方英里的范围还在使用。”[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第2卷上册中译本第279页,商务印书馆1963年1月第1版]

  法语来自十字军时代的古法语,本是一种乡村口头语。“十字军时代的古法语和霍亨斯陶芬时代的中古高地德语一样,是从乡村的日常谈话中确立起来的。”[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第2卷上册中译本第287页,商务印书馆1963年1月第1版]

  在十六世纪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年在位)时代,法国文学还是一些「脏话」。“弗朗索瓦一世奖励过一些学者。……他召请的意大利画家没有培养出一个法国弟子。一些讽刺短诗和内容猥亵的故事构成我国当时的全部诗歌。”[ [法]伏尔泰《路易十四时代》中译本「导言」]

  “法语开始日益纯净,并且逐步具有固定不变的形式。这要归功于法兰西学院,特别是归功于沃热拉(ClaudeFavreVaugelas,)。他于1646 年出版的昆特·库尔斯的译文,是第一本用纯正的语言写成的好书,而且书中很少已经陈旧的短语和表达方式。奥利维埃·帕特吕(OlivierPatrui,)继沃热拉之后,大大促使语言合乎规范,精练,纯净。虽然他并不被人认为是一位精通法律的律师,然而,人们使用语言能够条理清楚,清晰明了,措辞恰当,文体优美都应该归功于他。这些优点在他以前,在法律界还根本闻所未闻。”[ [法]伏尔泰《路易十四时代》中译本第三十二章「文学和艺术」]

  德语本来是游牧民族日尔曼族的「粗话」,在学会了造纸和印刷术之后,将德语印在了纸上,并创造了自己的“粗俗文学”。

  16世纪德国独创“粗俗文学”

  “在宗教改革以前不久和宗教改革期间,德国人创立了一种独特的、单是一个名称就够骇人的文学——粗俗文学。……

  16世纪的粗俗文学是:平淡无味,废话连篇,大言不惭,像伏拉松一样夸夸其谈,攻击别人狂妄粗暴,对别人的粗暴则歇斯底里地易动感情;……其实已经受到16世纪极无谓的争吵和肉体的感染而不自知;……如果我们没有记错,德国人民的智慧已用‘海涅卡——力大无穷的仆人’这首歌为它立下了一座抒情纪念碑。海因岑先生是复活这种粗俗文学的功臣之一,在这方面可以说,他是象征着各国人民的春天即将来临的一只德国燕子。”[ [德]卡尔·马克思《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论德意志文化的历史,驳卡尔·海因岑》中译本,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1卷第162-16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

  在十八世纪之前,用德语表述哲学闻所未闻。德国人在塔西佗《日尔曼尼亚志》中获得灵感,通过伪古希腊学术,虚构日耳曼与古希腊的关系后来居上,在十八、十九世纪居然取得世界哲学王国的称号。从一种游牧民族的「粗话」发展到左右世界学术的“历史哲学”语言。

  “从1440年开始,塔西佗在意大利整整被忽略了60年,而这却是德国人开始学会阅读《日尔曼尼亚志》的阶段。……到了1500年,它已成为德国人喜欢在其中观照自己的镜子。”[ [意]莫米利亚诺《现代史学的古典基础》中译本第162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第1版]

  英语原来是英格兰土话,本来是一种「俗话」。后来附庸风雅,产生了莎士比亚文学,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大价值。十九世纪大英帝国在扩张的过程中,演变成世界贸易语言。

  “「洋泾浜英文」或商业英语源于十八世纪的通商口岸,一个世纪前,安生准将还斥之为荒谬。”[ 见[美]史景迁《大汗之国:西方眼中的中国》]

  “英语的一般影响,到今天为止。几乎是微不足道的,这未免叫人扫兴。英语本身正向四方传播,因为英国人把广大地区殖民地化了。可是无从说它在任何地方进入了别的语言的词汇核心。”[ [美]爱德华·萨丕尔《语言论》中译本第175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2月第2版]

  十三世纪前的意大利半岛种族杂处、方言互异

  意大利半岛统一之前,城邦林立、互不统摄,种族杂处、方言互异。“有人认为城市国家时期谈不上是一段意大利历史,意大利只有米兰史、佛罗伦萨史、比萨史等。”[ [意]路易吉·萨尔瓦托雷利《意大利简史》中译本第159页,商务印书馆2013年7月第1版]

  现代“意大利语”的基础是“托斯卡纳方言”

  “意大利语”的基础既不是“拉丁语”,也不是“罗马方言”,而是被称为“托斯卡纳语”的一种“佛罗伦萨方言”。

  “托斯卡纳方言成了新的民族语言的基础。”[ [瑞士]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中译本第203页,商务印书馆1979年7月第1版2010年9月18刷]

  意大利半岛地区各种方言差别很大,难以相互交际。现代意大利语是通过但丁的《神曲》等作品的影响,从十四世纪开始逐渐形成的。由于其作品主要使用Toscana(特别是佛罗伦萨Firenze)地区的方言进行创作,所以现代意大利语以托斯卡纳(Toscana)地区方言为基础而形成。

  意大利语主要方言一览:

  维尼提亚语(Venetic,一种古意大利语言)

  科西嘉方言(Corsican)

  都灵方言(Turin)

  伦巴第方言(Lombard)

  拉汀方言(Ladin,本语言是一种德语方言)

  罗曼什方言(Romansh,本语言是一种德语方言)

  利古里亚方言(Ligurian,本语言是一种意大利土语)

  威尼斯方言(Venetian)等

  中世纪意大利“宫廷语”

  “在十三世纪里,我们在方言互异的意大利也发现一种宫廷和诗人们通常使用的所谓「宫廷语」。认真地和有意识地试图使这种语言变为一种文学的和社交的语言,对于意大利来说是极端重要的。在1300年以前写成现在这种形式的《古代故事百篇》的序言公开地承认具有这一目的。语言在这里被认为是和诗歌的用语脱离的;它的最大的功用是以简短的语句、警句和回答来做清楚、简单明了的说明。除了在希腊人和阿拉伯人中间外,这种功用在任何地方也没有像在意大利这样受到赞赏:‘有多少人在漫长的一生中几乎没有说过一句「漂亮话」!’”[ [瑞士]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中译本第410-411页,商务印书馆1979年7月第1版2010年9月18刷]

  意大利半岛的人们五方杂处、语言各异,不能进行语言沟通,于是就编造出意大利「宫廷语」这样的故事。

  所谓欧洲“文艺复兴”其实也是语言的多元化过程,意大利语、法语、德语、英语等都是世俗化语言。

  其他欧洲殖民语言:葡萄牙语、西班牙语与荷兰语、俄语等,等而次之,不在话下。

  希腊人只是欧洲诸语言的看客,没有实际参与到欧洲语言之中

  “据可靠资料记载,欧洲3000年的历史由4个互相关联的亲属语言浮沉难测的命运所掌控,它们分别是:凯尔特语、意大利语、日耳曼语以及斯拉夫语。……他们一直以来都表现出超群的好奇心,却独独在语言这件事上只能以旁观者的身份驻足观看——希腊人。”[ [英]尼古拉斯?奥斯特勒《语言帝国---世界语言史》中译本第245-24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第2版]

  5.“古希腊语”的亚非根源

  美国学者马丁·贝尔纳“很震惊地发现,希伯来语与腓尼基语彼此听得懂”,发现了“希伯来语和希腊语之间大量惊人的相似。……没有理由认为希腊语和希伯来语中有着大量相似声音和相似意义的重要词汇……不是从迦南语/腓尼基语进入希腊语的借词。多达四分之一的希腊语词汇可以追溯到闪米特来源。……埃及语可以为百分之二十到二十五的希腊语词汇提供可信的词源,以及多数希腊神灵名字和许多地名的词源。把印欧语、闪米特语和埃及语词根放在一起,加上进一步研究,可以为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希腊语词汇提供可信的解释,这在任何语言中都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因此,现在根本没有必要寻找‘前古希腊的’因素了。”[ [美]马丁?贝尔纳《黑色雅典娜:古典文明的亚非之根》中译本前言与致词vi页,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7月第1版]

  令人遗憾的是,质疑雅利安模式的马丁?贝尔纳,至今仍然为“印欧语系”说所迷惑。在解释自己的发现时,力图为“印欧语系”说打圆场。

  为此,马丁·贝尔纳甚至进而提出假说:“我相信从前一定有一个民族说原始亚非-印欧语。这一语言和文化肯定在很久以前就分裂了。最近的可能性是莫斯特文化(Mousterian)时期,距今五万到三万年前,但他有可能要早得多。印欧语和亚非语之间的差异远远大于它们内部的差异,这一事实决定了终结点,我相信亚非语的分裂可以定期为公元前九千年。”[ [美]马丁?贝尔纳《黑色雅典娜:古典文明的亚非之根》中译本第48页,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7月第1版]

  可惜这位敢于对西方文化说“不”的勇士,在不知不觉间犯了方向性错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滑入了主观臆断的泥坑。原始人的语言随时随地变换,只图方便,并没有坚持母语一说,更何况坚持数千年上万年。

  “语言的家,只是语言形成的一个偶然处所,这处所与语言的内在形式全然无关。语言的迁徙乃是借舟车从一个部落传到另一个部落。首要的是,语言可以相互交换,且已在交换——实际上,在研究种族的早期历史时,对于假定这种语言交换,我们不必也不应该有丝毫的犹豫。

  我要重复强调的是,那被接受的是语言的形式-内容,而不是语言的言说本身,而它之所以被接受(原始人就总是这样来接受装饰动机的),为的是能十分有把握地将其当作他们自己的形式语言的因素加以运用。古时候,如果事实上一个民族显示自己是更为强大的,或觉得自己的语言具有最高的功效,那就足以诱使别的民族放弃自己的语言——带着真正宗教般的敬畏之心——去采用它的语言。

  我们不妨探究一下诺曼人的语言变迁吧,在诺曼底、英格兰、西西里、君士坦丁堡,我们见到各地的诺曼人操着不同的语言,并随时准备相互交换。对母语——这个术语证实了某些深刻的伦理力量的存在,并可说明我们不断重演的语言之战的惨烈程度——的虔敬,是晚期西方心灵的一种特质,而其他文化的人们,对此几乎没有认识,至于原始人,更是一无所知。不幸的是,我们的历史学家不仅感觉到了这一点,而且心照不宣地把它扩展为覆盖其整个领域的一个假设,结果,在有关语言学的发现对「民族」命运的影响的问题上,导致了大量错误的结论——想一想我们对「多利安人迁徙」的重建吧,我们的论证都是基于后来的希腊方言的分布。因此,对于民族的种族方面的命运,仅仅想从地名、人名、铭文、方言等方面去得出结论是不可能的。我们永远也不可能先验地知道,一个民族名称究竟是代表一种语言实体,还是代表一个种族部分,或是两者都代表,或是两者都不代表——此外,民族名称本身,甚至地名本身,也都有着各自的命运。”[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第2卷上册中译本第5章,商务印书馆1963年1月第1版]

  “古希腊”是埃及、腓尼基的殖民地,“希腊语”在本质上是一种亚非方言。古希腊地区几十种方言(不同来源人们的部落语言),借用腓尼基字母以为己用,发展为“标准希腊语”(马其顿蛮王),在所谓“希腊化”世界流行,希腊字母者腓尼基字母之希腊版是也。

  希腊语与希伯来语(西亚语系)都因为与《旧约》、《新约》的关系而得到传承。

  希腊化“标准希腊语”好有一比,像是“爪哇国的蹩脚中国话”和“上海滩的洋泾浜英语”。(斯宾格勒语)

  6.希腊语与梵语的关系

  亚历山大东征时曾经到达印度北部。印度阿育王向国外传播大乘佛法时,曾派人到西亚、北非甚至欧洲。西方修道僧、修道院起源于埃及,其实是模仿了大乘佛教的寺院模式。

  “罗马的亚历山大城的商人在南印度拥有许多定居区。在马拉巴尔海岸的克兰加努尔有一座奥古斯都庙,那里的定居区由两大队罗马步兵守卫。罗马皇帝曾派遣使臣到南印度去会见各个君主。此外,克莱门特、克里索斯托姆以及其他一些早期基督教作家曾谈到在亚历山大城里的印度人和他们的崇拜。”[ [英]赫·乔·韦尔斯《世界史纲》1971年版中译本第417-418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10月第1版]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个印欧语的词传播得越广,它就越是年轻,就越有可能成为一个「外来」词。”[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第2卷上册中译本第278页,商务印书馆1963年1月第1版]

  梵语与古希腊语之间有一些相似之处,不过是两种语言在相互接触中的相互影响罢了。将两者硬说成是同一个语系,并且有着共同的祖先,实在是有违公允。

  总之,梵语与欧洲诸语言之间,不仅发音不同、字母系统不同、语言的档次不同,而且语法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内在本质不同。一言以蔽之曰:风马牛不相及也。

  7.梵语与藏语的关系

  藏语字母来源于悉昙,藏语语法与梵文一脉相承。

  “我们最初见到藏语的文字使用是在公元8世纪,且是来源于悉达的文字体系。我们是在拉萨附近的佐尔的一块石碑上看到最早的藏语书写体的,此石碑可以追溯到764年(指《达扎路恭记功碑》)”[ [英]尼古拉斯?奥斯特勒《语言帝国---世界语言史》中译本第18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第2版]

  “由于藏文的写法与语法直接受到梵字、梵语的影响,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藏文是为了翻译佛经而造的,藏译佛经基本上采用直译的方式,因此,尽管有些梵文佛典已经失传,但我们可以根据藏文大致还原出梵文本的原貌。”[ 李四龙《欧美佛教学术史》第30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

  13世纪忽必烈的中国朝廷借用了这种字母形式,创造了“蒙古字韵”,并于1269年指定为国家的官方语言和文字。[ [英]尼古拉斯?奥斯特勒《语言帝国---世界语言史》中译本第19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第2版]

  梵语如果属于「印欧语系」,那么同一标准,应该将藏语也划归「印欧语系」才是。而十九世纪那些比较语言学家们却不知又以什么标准,将藏语划归了「汉藏语系」。

  8.中国学术界的悲哀

  先入为主:迷信伪科学,将十九世纪的比较语言学奉为神明;

  没有思想:唯西是尚,人云亦云(《中国大百科全书》相关条目、观点为证);

  没有立场:对于梵语来源于欧洲的说法,印度学者坚决不同意;

  而中国学者都从欧洲学统,在欧洲殖民主义谎言下讨生活。

  (中国的东方学源于德国)

  不识时务:复兴中国文化是当务之急,而中国学术界却忙于维护西方虚构的学统……

  举例:英、美、日、德、意中小学指定书目

  [德]克劳斯·伯恩德尔等《图说世界·文明的滥觞》2005年版

  对殖民主义欧洲中心论意识形态「印欧语系」说的坚持

  该书对印度文化来历的妄言

  “公元前二千纪后半期(公元前15-前11世纪),印度-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他们当中有来自乌拉尔山脉的辛塔沙(Sintasha)人。

  就像在伊拉克和叙利亚北部建立米坦尼王国的胡里安人一样,辛塔沙人的军事优势也是在于他们很早便使用战车。在进入印度北部之后,他们将早期雅利安人崇拜的神弥陀罗、伐楼那、因陀罗传入他们所遇到的文化中。”[ [德]克劳斯·伯恩德尔等《图说世界·文明的滥觞》2005年版中译本第151页,云南人民出版社2012年7月第1版]

  这样,印度教的主要神祇都来自欧洲了。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中国出版界对这垃圾书的吹捧:

  一套轰动世界的人类历史书

  从历史中寻找现实的答案

  别错过最好的世界历史书!(见该书封面折页)

  肉麻吹捧,纯属误导,误人子弟!将西方教育界的垃圾书奉为神明……

  (见董并生《虚构的古希腊文明——西方欧洲“古典历史”辨伪》,山西人民出版社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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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象正义(justice)的概念,可以轻而易举地从一种语言翻译为另一种语言,公正(fairness)是英语独有的一个概念。享有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 (the right to a fair trial)之基础,来自可以追溯到《自由宪章》的正当程序的传统。而今,这种权利已经是关于刑事被告人和战俘权利国际公约的基本特征。它明确地规定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中。《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规定,对于所有的案件,"任何人都享有公正并公开受审的权利"。《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第11d条规定,任何因犯罪而受指控的人"在公正而公开的审判中",直到被证明有罪前都要被假定为无罪。然而,奇怪的是,fairness/fair这个词并没有明确地出现在美国和德国的宪法中。

  在绝大多数语种中,享有受公正审判的权利被混淆地翻译为享有受正义审判的权利(the right to a just trial; procès juste, juicio justo),但是,唯独德国的法律语言把公正聘定为外来词。"fair"这个词就象德语形容词一样自然,被组合为"公正程序(faires Verfahren)"这种普通措辞,很好地融进了德语之中。国际条约中对公正的使用最为生动的例子,突出地体现在旨在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之中,在该《规约》中,"fair"一词以六种截然不同的措辞出现了十五次之多。在这么多语境之中,德语的译本原封不动地保留了这个英语词汇。4 下面是英语措辞和他们的德语对应词的细目分类:

  这是德语对英语术语突出而罕见地吸收之一例。《罗马规约》的五个语种的官方文本(西班牙语,法语,阿拉伯语,俄语,汉语)实际上都没有力求抓住英语词汇"fairnesss"的特有含义**。罗曼和斯拉夫语纯粹安之若素地顺应这样的事实:对于justice 和fairness两者他们只用一个词来对应表达。但是,如果justice和fairness 两个词无区分地混合在单一的措辞之下,就失去了道德原则的整个世界。一个公正的审判并不必然达到一个正义的结果,也就是说它有可能导致在被害人甚至在社会上看来是不正义的结果。正义的结果大致要求,无辜得到开释而有罪者得到应有之罪判。公正的审判常常导致不正义,尤其是当开释了(确实有罪但不能被证明)有罪的被告人的时候。通常,"无罪推定"的道理是说,放走十个(不能被证明有罪的)犯罪被告人比冤枉一个无辜更好(即,宁可开释十个犯罪被告人,不可冤枉一个无辜)。如果说正义要求处罚所有的犯罪(即,要求撒开恢恢天网打尽天下所有犯罪;正义的概念不容许有漏网之鱼),那么这个公正的概念--其目的被曲解为是为了有利于被告人--就允许出现一些不正义。

  Justice和fairness 这两个词之间的区别明显表现在这些词语与刑事程序中的不同参与者的组合之中。被害人要求正义。被告人想要公正。萦绕耳际的圣歌唱道:"没有正义,就没有和平 (No justice, no peace)"。 这所要求的不是一个公正的程序而是一个"正义(just)"的结果--即:处罚有罪。Justice和fairness 的这种混淆就妨碍了把哲学家约翰 - 罗尔斯(John Rawls)的关键用语"justice as fairness(公正的正义)"翻译为欧洲语言的努力。这个用语是罗尔斯很有影响的著作《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11 的基石,《正义论》的命题是:应当在谈判的公正程序中来选择正义的原则。因为罗曼语只认可"justice"一词,并没有在justice和fairness之间做出区分, 在翻译中,要么fairness还是留在了英语中而没有翻译出来,要么命题就陷入了"justice is justice"的循环之中。有时,翻译者把fairness看作"equity(平等)"(法语的équité; 西班牙语的equidad) 的同义词寻求重获他们在英语中的区别。这样,"fair trial"就变成了procés equiable。 但是,"equity"显然是另外一种思想。在英国法的起源上,平等(/衡平)是对代表国王的大臣做出的有细微差别之决断提出的异议,这个大臣主要负责减轻、缓和普通法僵硬造成的严厉性。平等并不具有在公正之中暗含的程序正义的特征。

  德语和英语在公正这个问题上的独特关系,启发我们提出了如下的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与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有关--当讨论公正问题的时候(假设他们想转述英语的意思),德国的法律人是否确实理解了说英语的法律人所说的意思:

  1.在上面所列举的六个语境中fairness是否有着相同的内涵?如果在六个语境中有着相同的内涵,那么,那个相同的内涵具体是指什么?

  2.在英语法理学中,对于fairness理念之根基,我们能够给出什么样的解释?

  3.为什么惟有德国的法律人把fairness作为一个外来词原封不动地接纳进德国的法学/法律术语之中,对此,我们能给出解释吗?

  一、fairness 在它的各种表达形式中究竟是什么意思?

trial有不偏不倚和公正无私的意思。这个意思在E和F的表述语境中很明显,它们都强调在证据的评价和整个程序中的不偏不倚。这种理想体现在正义女神的形象中,她被深色布条蒙上了眼睛,拎着不偏不倚的天平** 。A fair representation of male and female judges要求的是在公正的审判中不可有性别意识和不可决定对判决的程序施加这种意识上的考虑。就像在奥运会上颁发金牌一样,要求对世界所有的国家一视同仁地予以颁发。

  为了突出竞技运动和《罗马规约》下的法官分布之间的不同,《罗马规约》规定要求签署了该《规约》的成员国有一位代表法官--十八个法官之中不可以有任何两个是来自同一个国家,而且必须有一种"均等的地理代表性(equitable geographical representation)"12 。组建法庭或者说裁判团 (Jury)明显不同于组织田径比赛。但是,准确地找出其间的区别也不那么容易。这个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并值得将来进一步探究。

  我们所关注的是提出的这个问题(法官分布的地理均等性问题)称之为一种"fairness",是否是适当的。首先,国际刑事法院并不被看作是一个具有象国内刑事法庭一样的人员配备的普通法庭。在美国,奇怪的而且可能是违宪的规定要求:没有那两个法官可以来自同一个州,或者最高法院的九个法官不能全都是男性或者全都是女性,不能全都是白人或者全都是黑人。这并不是说,有这样的习惯规则是不可取的:至少要任命一位女性为法官或者至少要一直保证法官中有一位非洲裔美国人。但是这些习惯规则,确实无助于严密地表达他们自己的意思。这些规则做不到表述严密,是因为没有人能够完全确定这些粗糙的代表制所要求的要点究竟是什么。

  他们确实有助于公正的审判吗? 或者说他们仅仅是因为代表了更多的人而有助于法庭判决的合法性? 没有两个是来自同一个国家的法官的规则的特色,使我们想起美国宪法上每个州只能有两名参议员代表的要求(50个州总共100个参议员,没有3个可以来自一个州,这样的说法也可以得出与此相同的结论)。当然,在国际刑事法院中,也有这样的可能,许多国家在所选的这18位法官中会没有自己的代表法官。然而,与美国参议院的例子根本相反的是,不应期待政治实体是不偏不倚的:参议员代表的是他们选区的选民。因此,在国际法院所出现的可能会是,不偏不倚的正义的可能性的妥协(或者说在国际法院所发生的将会是损害公正的正义可能性)。

  那么,在这样的语境下"equitable"或者"fair"所传达的,就是诸如此类的意思:"不过多,不过少,但是习惯上可以接受的一个量"。类似地,你可能会说,给工人发了应得的工资(a fair wage)或者投资者获得了相应的回报(a fair share on their returns)。他们获得了一些我们不知道具体有多少的东西。奇怪的是,"equitable"和"fair"这两个词在《罗马规约》中都有这样的适用:意思相似但不可相互替换。Equitable似乎适合于国家的分布,而fair似乎适合于性别上的代表性。但不完全清楚,为什么是这样。

  equitable的德语翻译--即ausgewogen--说明的是这些词的特殊意义。德语词汇传达的是深思熟虑的意思,即事情已经得到了仔细的权衡和考虑。既然我们知道关于任命法官的那些考虑是鉴于性别和国家因素的重要性,那么,那就是我们能够期待的极限(所适之度)。

  Dem Gebot der Fairness Genüge zu tun (这种翻译为满足公正的要求是必要的)的德语表达有特别的魅力,它揭示了fairness的概念在多大程度上已融入了精密耕植的德国法的话语之中。这个表述传达了在我们分析的"fair representation"一词中所表达的充分足够的意思的一些东西。这个概念在定量上正好与"fair trial" 通常的定性含义是相对立的。

  公正审判的概念似乎是明显罕有地受到批判性检讨的东西之一。该概念的基本思想是审判应该是没有偏向的,不偏不倚的,双方对等武装并可以均势对抗。最后的这个要素(对等武装)特别值得研究,因为它与公正审判的其他原则有着明显的矛盾,也就是说,它是偏向被告人的。无罪推定,达到确信的证明责任(事实不明有利于被告),(在普通法系中)禁止对无罪判决提起上诉--所以这些都表明天平已向被告人一边发生了倾斜。

  然而,历史地看,对等武装(均势对抗)可以说是公正审判最重要的前提。其基本的思想是:如果检方对于审判有施加影响的某种权力,被告人也应该拥有同样的权力。这种程序权力的均势对等在刑法的历史中,绝不是早就是这样而理所当然的。1603年在对Sir Walter Raleigh叛国罪的审判中,野心勃勃的检察官Lord Edward Coke 对裁判团宣读了暗示(涉及)Raleigh参与了谋反国王James的密谋活动的一封信。被迫自我辩护的Raleigh坚持要求,把那封信的作者带到法庭当庭对质,却遭到了法庭的拒绝。13 针对这些特权滥用的背景,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中的特定条款就聚焦成如下的要点:

  在一切刑事指控中,被告人应该享有下列权利:

  (1)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裁判团予以迅速而公开的审判,该地区应事先已由法律确定,

  (2)获知被指控行为的性质和原因;

  (3)同控方证人对质;

  (4)以强制程序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5)并取得律师帮助为其辩护。

  如果我们从对等武装(均势对抗)的角度检视第六修正案,那么,首要的一点就是,要承认这里的每一项规定都代表了在刑事程序历史上公民自由的每一次胜利。最后三项权利的问题发生在Sir Walter Raleigh案件的审判中。他不能与他的控方证人对质。他不能要求传唤对他有利的证人,他没有律师帮助其辩护的权利。在所有的现代法律制度中通过保障这些辩护的基本权利,在为公正审判的理念奠定基础这个方面,我们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如果说武装应该是对等的,无论如何,同样的权利也必须赋予检方。这个容易回答,至少可以回答Sir Walter Raleigh被驳回的权利。检方可以对质辩方的证人(否则很难想象),它可以让检方代表自己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而且通过定义,国家有了自己的诉讼代理,即检察官自己。第六修正案列举的第二项权利,检方也是可以享有的。检方起草了起诉书并因此知道针对被指控人的控诉。在被告知(控诉行为性质和原因)的权利中所暗含的是一项在宪法中没有提到的权利,即为保证被指控人理解指控并把整个审判翻译为被指控人的本土语言而享有的获得翻译帮助的权利。

  在第六修正案中关于对等权利唯一重大的争论是接受裁判团审判的权利 (the right to a jury trial)。这个权利是双方都可以享有呢? 还是只有被告人才享有这样的选择权利?事实上,检方也可以坚持要求裁判团的审判,并不是因为这是fairness 或者justice对国家的要求,而是因为对于被告人公正的解释要求的至多是坚持要求裁判团审判、或者如果检方同意放弃裁判团审判的权利。普通法的检察官确实通常坚持要求裁判团审判--这样来防止被告人权利的弃权声明--如果法官厌恶对于特定种类的犯罪做出判决,比如性犯罪或者毒品犯罪,是众所周知的。

  针对这种基本的武装对等,刑事程序向被告人做多大程度的倾斜,就是非同寻常的事情。我们已经提到过无罪推定和无合理怀疑程度的证明责任(事实不明有利于被告)。还要注意到在绝大多数普通法国家得到承认的这个原则:只有辩护方才可以提起上诉。检方不能对无罪判决提出上诉。这就把审判单方面地向有利于辩护方做了很大的倾斜。事实上,这个体系运作的方式,对于美国的检察官来说,不再需要上诉法院同意要改变牢固地确立在实务中的前-被告人规则,几乎是不可能的。上诉法院不能决定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审判法官自己不愿成为通过改变规则颠倒对被告人损害的主体,如果这可能导致可以上诉的有罪判决。反诉是对审理法官的一种可能的人格损害,因而法官的自身利益使得他们对于有利于被告人的过时的规则做出改变,谨小慎微。14

  多年来,强奸案件中关于认定同意的标准规则已经告诉裁判团,如果控诉的证人曾接受了双方同意性交的前行为,她就是"淫荡的"并由此推测她曾经同意所声称的强奸,就是这种情况。这种女性道德的理念至少已经过时了100年,但是,审理法官不愿意改变它。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女权主义组织提请国家立法者,最终成功地改变了这个规定,并去除了容易贴在控诉强奸的证人身上的"坏女孩"的标签。

  基本的宪法权利也有助于辩护方,并且仅仅是辩护方。这里,可以考虑的是在《德国基本法》第103条中提到的基本权利。检方从禁止溯及既往的规则或者对新出现的犯罪禁止类推的规则中不会有多少收获,也不会从针对双重危险的禁止规则中得到更多便利。这种情况,对于反对自我归罪的权利来说,也是一样。反对自我归罪的权利,处于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核心、并以稍微不同的形式在德国法中得到了保障(尽管有意思的是没有在基本法中提及)。总体上,欧洲的宪法化运动和保护人权的国际条约的履行,对于检方要求平衡刑事审判中辩护方优势、争取对等地位的持续斗争来说,带来的是巨大的挫折和倒退。

  给检方力量的增强带来希望的唯一领域是被害人权利运动,据我看到的历史纪录,该运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于阿根廷。Impunidad的非正义(不公平)--国家不起诉和判决有罪的人--进入了人权活动人士的词汇表。被害人权利运动给法庭带来了一种全新而有力的声音。在绝大多数案件中--尽管并不总是--这种声音支持了检方。这个运动的高潮是《罗马规约》的起草和颁布,《罗马规约》在历史上第一次在一个刑事法典中指出了被害人的权利:

  深切地注意到在本世纪内,难以想象的暴行残害了无数儿童、妇女和男子的生命,使全人类的良知深受震动,认识到这种严重犯罪危及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福祉……15

  在世界性国际组织、临时国际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 实际上我们已经构想出刑事处罚的一种新的基本原理--为维护和平而惩罚犯罪人。对于现代的思想家来说,报应是一种太过原始的推动力,并因此他们欣然赞成:惩罚那些实施了严重暴行的人,以疏导那些如其不然就要去参与战争的人的能量。

  我发现这个处罚的论据是稀奇的。像其他关于刑事处罚的正当性一样,不论是哲学上的(比如,报应)或者经验上的(比如,规范的有效性,威慑,重塑)论据都仍然是不充分的,这个论据同样缺乏哲学上和经验上的证据。除过被害人运动之外,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时期,一直是一个逐渐越来越多地强调对于刑事被告人要公正的时期。公平竞争的原则主导着刑事司法的哲学。因此,接下来,追问公正和公平竞争的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自然就是一个合适的问题。

  三、公平竞争的语言起源

  我们必须记住,作为刑事程序基本价值的公正的出现和日益重要,英美法文化的独特地位。那么,使得英美的法文化不同于比如说法国、德国或者意大利文化的东西是什么? 一些人可能认为,这个概念的起源是民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公众是否愿意接受程序的结果,取决于这种程序本身是否公正。在选举中,我们不关心正义与非正义,但仅仅关注表决系统的公正性。反对2000年美国总统竞选结果的绝大多数抱怨是,那年的选举在许多方面是不公正的。释放的重罪罪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非洲裔前民主党人士--在弗罗里达和其他几个关键的州不允许投票。计票也是杂乱无章,而最后的抱怨是对最高法院这样的一种干预:它任命了一个没有获得过半多数选票的总统。16 公正程序无疑是民主运作的决定性特征。但是,在世界上有许多种民主,因此,很难用民主制度来解释英美文化对公平竞争的独有情钟。

  一些人可能会强调市场要求(机会)均等和公平竞争的资本主义制度。违反市场的行为的本质,在美国叫做不正当竞争 (unfair competition),尽管在德语中"fairness"一词没有在这个语境(unlauterer Wettbewerb)中出现。即使在许多语言的这个语境中确实出现了fairness 的概念,同样的词给人的感觉是重复,但是表达的是不同的意思。有许多种资本主义制度并且因此英美文化并没有提出正当市场行为的概念要求。

  我自己的命题是,我们的公正和公平竞争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从类似竞技体育和游戏的活动中提炼出来的。隐含公正观念的比喻说法,在地道的英语中相当普遍。公正程序(正当程序)是这样的程序:在这种程序中,双方享有均等的获胜机会。竞赛的场地必须是一样的。双方要诚实不欺(比如,不可自己服用兴奋剂,或者给参赛的马服用兴奋剂等)。没有人可以从底牌中获益。不管体育或者游戏,没有人寻求"不公平"的优势--通过"违规攻击腰带以下部位(hitting below the belt)""砌牌做牌(stacking the deck)" *1,或者"预先做出于己有利的手脚(loading the dice)"*2等方式。这些英语语言似乎由一个接一个的体育隐喻所组成,所有的这些都强调游戏规则,比如竞赛的平等性、公平竞争所保证*3的游戏价值。在学习英语的时候,你学的就是公平竞争的价值。

  每个美国小孩都学习这样的格言:"你是赢了还是输了,无关紧要,关键的是,这个游戏你是怎样玩的"。 这几乎像是在说,输赢倒没有关系,最看重的是游戏行为进行的方式和限度的正当性 (jus in bello)。这是学习的一个难点,因为没有人曾因为玩得好或者战斗得好而赢得金牌或者说赢得战争。同样,我们不应该忘掉相反的这个格言:"all is fair in love and war"。然而,在寻找有罪判决的过程中,其实并不是任何事情都是公正的。

  惠灵顿公爵的一句名言是:"滑铁卢会战的胜利是在依顿公学的操场上赢得的"*4。这种的说法可能是适当的,但更为(切合本文主题的)准确说法或许是:"对抗制的公正审判原则是从英国的操场上发展而来的"。体育的重要性和操场上的训练也曾对美国精英文化的形成产生过影响。二十世纪早期,当时哈佛、耶鲁和普林斯顿大学就已经提出了他们的录取标准,他们特别要求在高中阶段有优异的体育成绩。这个对于欧洲人来说,可能是荒谬可笑的,因为,欧洲人总认为大学是高智商的人的家园。但是,众所周知,美国人提出了一个"全面发展(well-roundedness)"的概念,它是美国人评价一个人是否卓越的决定性因素。学习体育--包括体育学科和公平竞争--是成功的美国文化的一个关键的组成部分。

  从我自己熟悉多种语言的经验****中知道,--在西方的许多语种中--英语特别倚重来自游戏和体育领域的这些隐喻。我只有传闻性的证据支持这个命题。但是,你可以通读一本德语或者法语的有关习语(成语)方面的书,很难找到(或者说,无论如何,可能会找到不多的)来自网球、拳击或者英式足球领域的习语。当然,这些体育运动在欧洲大陆也是广为流行的。那还不是问题的关键。我倒关注的是,人们在表达他们的需要、抱怨、成就感、骄傲和羞愧这些日常的基本生活情感时所使用的语言。美国的小孩很早就学说 "That is not fair"这句话,来表达不公感。我曾经问过一个意大利同事,对于一个四岁大的意大利小孩来说,如果玩伴无端地从他手中夺走了玩具, 他会做出怎样的抱怨。 他的令人惊讶的提议是:"Non é leale"。 那么,在这种语境下,与公正等同的竟然是忠实(loyalty)。这可能和说英语的人的直觉是相反的,但是,事实上,在一些语境下, 忠实与公正是并行不悖而可以等同的。回到不正当竞争的例子,与不正当竞争对应的词在西班牙语中就是competencia desleal。 公正和忠实之间的这种关系确实值得另行专门研究。

  当然,并不是每项运动都以同样的方式来影响英语语言。这里所列举的,是一些慢慢地渗透到了美式英语的本土人的公平竞争的观念之中的这类表达的大致样本。

  在习惯用语中至少有很多这样的表达。说到习惯用语,我的意思是,一份很受欢迎的报纸,比如《纽约邮报》,不仅在体育赛事方面,在其他关于时事的标题中也喜欢用这些表达,并且希望每个读者掌握这种隐喻的意思。

  这种样本所表达的共同关注是:成功、失败、欺骗或者诈欺。这些在市场体制、民主选举、最终在刑事司法领域中都会出现。 

  四、德国人为什么采纳了"fairnesss"?

  最后,困惑我们的是这样的问题:在世界所有的刑法文化当中,为什么唯独德国人接纳了公平竞争的美国文化? 这是一个相当惊人的命题,而且它也是一个不容易解释的命题。这并不是因为德国人改变了他们的说话方式,接受了美国人对源自体育活动和公平竞争的习语的爱好。明显不是这样的。公正的概念已经进入了德国的语言,但它不是从同样的语源生发出来的。我的猜测是,影响首先发生在法律话语的层面,然后"fair"一词就从法律上降临到普通的话语之中。

  另外,我们应该注意到,德国学者对于对抗制有着典型的批判--尽管它是司法的体育模型。审问制和它的衍生变体关注的是发现真实(/真相)--当然不是致力于发展出一种技巧性的游戏,在这种游戏中技巧更好的一方可能获胜。公平竞争的原则或许更符合对抗制的运动精神,但是,采纳和运用从体育领域抽象出来的公正的观念,显然也是可能的。比如,在罗尔斯的公正的正义理论中,决定模式的基础是合作,而不是竞争。17 这就与体育或者公平竞争毫无关系。在最后的分析中,德国人喜欢公正的概念,可能不外说明了英语在世界的法律话语中日渐增长的影响力。

  但是,也有其他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话语对德国的话语根本没有影响。 最好的例子就是合理性的概念(the concept of reasonableness),它是一个象公正一样在美国的法律思想中普遍流行的概念。尽管,德国人已经以他们的本土词vernünftig,引进了合理性的观念, 但是,他们并没有像对待fair一样原封不动地使用这个外来词。18 这就使得接受"fairness"这个外来词显得异常的引入注目。任何人都会不断地对法律和语言的这些不可思议的情形感到惊讶。

2008年的奥运会在北京早已闭幕了。这个盛会不仅让世界了解了令人惊奇的、让国人重拾自信的中国文化传统和当代成就,而且让民众近距离真真切切地观摩学习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信誓旦旦的普世规则。这就是:竞赛的规则必须是公正的;参与赛事的各方(运动员,裁判员,兴奋剂检测员和现场见证及监督的观众与媒体,负责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查和调查违规执行罚则的奥组委)必须严格地遵守公正的竞赛规则。只有在满足这两个前提要件的情况下,运动员所取得的成绩,才是令人信服而受人尊敬的。体育赛事的规则模型和运作逻辑同样适用于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在我国的具体实践。

  2Prof. George P. Flechter, 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教授。他的研究和教学领域是:刑法,侵权行为法,比较法,法哲学,宪法。

  3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2008年2月浏览);与2000年《联邦法律公报》第II卷第1394号的翻译不同的地方,在注脚中做了说明。

  7参阅《罗马规约》第55条 (1) (c) 。

  8参阅《罗马规约》第64条 (2) 。

  9参阅《罗马规约》第64条 (8) (b) 。

  10参阅《罗马规约》第69条 (4) 。

  *作者的这个说法对于汉语是有问题的。汉语倒是确实能够确切地在公正和正义之间做出区分;要不然本文就是根本不能翻译成汉语的,或者说即便翻译了,也没有人能看得懂。--译者。

  **她不因为是谁而只是因为他或她干了什么而做出判决;当然实务中的"正义女神"们,比如警察,检察官和法官都是睁着眼睛办案的,不可能只见行为不见人,因此,这里所说的正义是一种理想。--译者注

  14如果检察官在法律上指导大陪审团做了一个预起诉的错误,那么就会出现有趣的例外。如果大陪审团起诉,辩护方可以请求审判庭驳回这种起诉。这种起诉的驳回,作为一种法庭的裁定,是可以上诉的。对于这是如何在Goetz 案件中运作的详细分析参阅George P. Fletcher,《被认作犯罪的正当防卫:Goetz 地铁案(Notwehr als Verbrechen: Der

  15参阅《罗马规约》序言。

  *1 stack the deck。 Stack是堆成一堆的意思,而deck这里就指一付扑克牌,stack the deck从表面看来意思就是砌牌,但是在打扑克的时候stack the deck专指耍弄欺骗手腕砌牌,使好牌都发到自己手上来。换句话说就是做牌。Stack the deck现在已经被转用在日常生活中, 意思就是弄虚作假、以谋私利。

  *3游戏规则对于所有的参赛人员一视同仁;运动员、裁判员都必须无例外地一体遵守规则,诚实不欺;规则还要保证公众对竞赛的公开见证,不得黑箱作业。

  *4威灵顿:英国将军和政治家。在半岛战争(年)中任英军指挥官,在滑铁卢战役(1815年)中打败了拿破仑,从而结束了拿破仑战争。他说这话的意思是指在他惠灵顿的带领下,英国军队只所以能够打败拿破仑指挥的法国军队,凭借的是,曾经在依顿公学的操场上所组织的体育活动所培养出来的团结和高贵的国家使命感(noblesse oblige)。

  **** 弗莱切教授能够流利地运用英语,德语,法语,俄语,希伯来语,西班牙语。熟悉匈牙利语,意大利语和日语。

  *5 home run,全垒打,是将球击出飞越外野手的头部或者场外未出界的部分,而未被接住,击球手就可以跑回本垒,如果其他垒位有跑垒员,也可以跑回本垒,每人得一分。是一种打者可以环绕所有垒包一周的安打。

ball,投掷曲球。打棒球时,投球是很重要的。一位好投手可以让跑者不要上垒。假如完全沒有跑者上垒,便没有人可以得分。通常,投手利用速度,试着让球往本垒方向飞进捕手手套里,不让打击者击到球。投出又快又狠的一球称为"快速球"。投手不只仰賴速度让打击者打不到球。他们也会投出几种不同的球,让打击者措手不及、挥棒落空。有一种投球球路就是这里所说的"曲球"。如果说投得正确,曲球会正好在抵达本垒前落下。此外,曲球的速度也比一般球慢一点,往往让打击者错过击球时机。这个运动术语也引申到了英语习语之中,如果说你给别人投了个曲球,引申意思是你对那个人说了或者做了某件坏事,让那人过于惊讶而无法继续做事--就像打击手挥棒却落了空一样。一般来说,突然给某人丢出了个问题(throw someone a curve ball)并不是好心的事。多数人喜欢预先准备来应付必须面对的问题。

  *7达阵, 进攻方带球一直攻到对方端线,称为达阵(Touch Down),获得6分。

  *8美式足球的常见跑动进攻战术之一的诡计战术之一种:这种战术就是让防守方上当,声东击西并使用一个没预料到的人来持球跑动。End Around:四分卫假装把球递给跑向强侧的跑锋,然后把球递给一个外接手跑向弱侧。

  *9玩球的人要设法先将其他编号的球都打进袋子里,最后才把八号球 打进去。如果在别的球进袋之前把八号球打进去,那他就输了。这样,谁要是能把主球藏在八号球后面,他的对手就落入困境:八号球挡住了主球,使他无法打其他的球。

  *11Ace in the hole这个习惯用语来自一种扑克游戏。ace就是最大的牌。每人发五张牌,四张摊在桌面上。一张是暗牌,只有得牌的人才可以瞄一眼。这张暗牌就叫做the hole card。如果你的hole card是ace,那就意味着你有了秘密的杀手锏,要到一决胜负的最后关头才出。ace in the hole意思是秘藏的法宝,也就是强大的备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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